江西省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以及參與本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工作的中介機構相關資質條件證明材料。
(二)“國網”注冊、登錄、填報。
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點擊“用戶登錄”并完成實名認證,如企業尚未注冊,則點擊“注冊”,注冊信息通過審核后進行登錄(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登錄后,通過“服務事項-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理入口”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企業提交的知識產權須符合《工作指引》中“按II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切實避免II類評價知識產權重復使用。
(三)“省網”注冊、登錄、填報。
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臺”注冊填報后,需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http://www.jxgqrd.com/)”注冊登記注冊并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寫的數據與在“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上填寫的數據必須完全一致。企業須按實際情況準確選擇初審推薦單位、所在縣(區)、所在開發區、主管稅務機關等必填信息。申報企業基本信息將作為相關考核數據的重要依據。
(四)相關單位審核推薦。
企業材料須經縣、市兩級科技、稅務部門聯合審查并通過后向省高企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各推薦單位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依據既定的任務分工,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審核把關。各推薦單位應科學安排擬申報企業有序申報,對申報受理截止日期前提交申報資料的,及時予以受理、認真審核反饋,駁回申請時應在系統內說明具體理由;被駁回企業可依據駁回理由對材料進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為保證工作效率,在同一批次中,企業提交材料后,市、縣兩級科技和稅務部門駁回、企業再次提交均只限1次。(如:企業提交材料后縣級科技部門審核駁回后可再提交1次,縣級稅務部門審核駁回后可再提交1次;市級審核同理。)在受理截止后15個工作日內,由各設區市科技局、國家高新區科技部門、贛江新區創發局等單位牽頭,聯合本地市級稅務部門將加蓋公章的《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附件1)(名單應與省網系統一致)報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
(五)受理審查。
審核推薦截止后,省高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受理各地審核推薦的企業申報材料。組織省高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能分工進行審查,委托專業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六)公示、推薦報備和備案。
在省科技廳官網上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國家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申請備案。國家認定辦審核后,確定通過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本文章來源:江西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于2022年4月28日發布的“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原文地址請點擊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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